政府提供許多的保障及保護措施,例如,當女性勞工朋友懷孕時,可享有產檢假、安胎休養請假、改調較輕易工作、懷孕期間工作權保障。在生產時期,可享有8星期的產假及期間薪資,男性則有陪產假權利,另也有勞工保險提供女性勞工朋友生育給付。-我想看全台縣市政府【完整生育補助表】
而在養育子女階段,不分性別均享有申請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,更可以依規定申請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且在工作場所,享有每日的哺(集)乳時間,並可向雇主申請因為養育嬰兒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等保障。此外,也有鼓勵企業推動設置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施等相關獎勵措施,以減輕勞工朋友們生育、養育期間的經濟生活及照顧負擔。
點我看大圖 |
一、懷孕時期
媽媽
產檢假
懷孕期間上班族媽媽可以向公司請產檢假,方便懷孕媽媽利用平日去婦科診所醫院做檢查。
請假天數:5日(公務人員(叫做「產前假」)共 8 天)
假期薪水:照給薪資
其他說明:可以拆成半天假來請,公司同意的話也可以拆成小時計算
安胎休養
懷孕媽媽若經醫生判斷,必須在家休養或住院所申請的假。公司可要求提出證明文件,安胎假不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!
請假天數:一般勞工共 30 天
假期薪水:半薪,全勤獎金照給(若超過 30 天以後則無薪)
其他說明:未住院只能請 30 天(超過 30 天會計入住院傷病假,影響全勤);住院則 2 年內累積請假日數不超過 365 天
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
女工在妊娠期間,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,得申請改調,雇主不得拒絕,並不得減少其工資。
保障懷孕期間之工作權
工作規則、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,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、懷孕、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,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;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。
二、生產時期
媽媽
產假
給準媽咪準備生產與生產後的8星期假期,可於生產前提前請假,但最晚一定要在生產當日開始請假。
請假天數:一般勞工共 8 週(含假日)/ 公務員共 42 天(不含假日)
假期薪水:全薪,全勤獎金照給
其他說明:任職必須滿 6 個月(若工作未滿六個月者只有半薪假);計時員工也有產假。
流產假
懷孕期間若不幸流產,政府也有規定流產假可以進行申請。
請假天數:
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,給予產假4星期
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,給予產假1星期
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,給予產假5日。
假期薪水:全薪,全勤獎金照給
其他說明:任職必須滿 6 個月(若工作未滿六個月者只有半薪假);計時員工也有。
爸爸
陪產假
媽媽生產後給準爸爸陪產用的假期,陪產假期間,薪資照給,讓準爸爸可以好好的陪媽媽唷!
請假天數:一般勞工、公務員共 5 天 / 約聘公務員共 3 天
假期薪水:全薪
其他說明:生產前後合計 15 天內、任選 5 天,可以避開週六日來請,也不一定要連續請5日。
三、養育時期
爸爸+媽媽
家庭照顧假
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;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7日為限。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,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。
育嬰留職停薪
在寶寶滿 3 歲以前,任職滿6個月的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最長 2 年的育嬰留職停薪。夫妻輪流請的話,兩人在育嬰留停的前 6 個月都可以領有勞保投保金額的六成,補貼家用。
請假天數:以最年幼的子女受撫育 2 年為限
假期薪水:月投保薪資 60%,每 1 名子女最長發給 6 個月(父母輪流請領可達 12 個月)
其他說明:申請條件是小孩未滿 3 歲,且在目前公司任職滿 6 個月、之前總工作時間保險年資滿 1 年。
申請方法:備妥以下文件向公司人事申請留職停薪後,再跟公司財務申請育嬰留停津貼
→我想瞭解更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參加勞工(就業)保險資訊
→我想瞭解更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應檢附證明文件及請領手續
哺(集)乳時間
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(集)乳者,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,雇主應每日另給哺(集)乳時間六十分鐘。
讓父母們在工作期間,除了一般法定休息時間外,給予額外的時間做集、哺乳,滿足嬰幼兒需求。(並且不限性別,父母皆可)
實施辦法:每日正常工作時間,需有 60 分;若加班每 60 分需多給予 30 分哺(集)乳時間
其他說明:所謂哺乳,不限於餵哺母乳,包含餵哺配方奶。政府規定僱員超過 100 人之公司須設置集哺乳室與托嬰室。
育嬰減少或調整工時
餵了讓爸爸媽媽可以兼顧工作及家庭生活平衡,在寶寶滿三歲前,在30人以上公司上班的爸爸媽媽,公司可提供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措施,讓爸爸媽媽視個別需求,調整上班與下班時間、申請調整或縮短工時,
實施辦法:
一、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;減少之工作時間,不得請求報酬。
二、調整工作時間。
趕快分享出去給需要的爸比媽咪吧!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喔!
延伸閱讀
全台縣市政府【完整生育補助表】
常見孕期不適│舒緩孕期不適方法
一次搞懂「孕期三階段」怎麼吃才能正確補充營養?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mol.gov.tw/23323/23325/
留言